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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北京11月5日電 (記者 馬學玲)針對近年來全國多地頻發的霧霾天氣,中國管理科學院綠色經濟發展研究所研究員、國家機動車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顏梓清在5日舉行的一場研討會上提出,應調整政策方向和措施。另有與會專家提議實施I/M制度(汽車檢測/維護制度),並建立相應處罰制度。
  霧霾頻繁侵襲 “高污染車”潛伏作祟
  當下,頻繁來襲的霧霾深度困擾國人,成為中國最為時髦且沉重的話題。一組來自中國氣象局的最新數據顯示,今年以來,中國平均霧霾日數為4.7天,較常年同期(2.4天)偏多2.3天,為1961年以來最多。
  作為大氣污染的主要元凶之一,機動車排污成為與會專家熱議的話題。在中國環境報社主辦的這場研討會上,四川大學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長陳耀強教授談道,“機動車尾氣和污染在我國已經是嚴重的生態災難,危害生命和健康。是PM2.5及其他污染物減排的主要內容。”
  對此,顏梓清在會上特別強調了“高污染車”這一概念。她說,經調查統計,這類排放嚴重超標的車占在用車的10-15%,而其污染量占整個地區排放總量的50-60%。
  “I/M制度中執行的“I”(檢測制度)就是要找出這10%-15%的‘高污染車’!”顏梓清說。
  但在顏梓清看來,中國政府部門對I/M制度出現誤解,沒有對檢測執行過程進行質量控制,造成不能識別高污染車和排放總量控制。
  機動車尾氣檢測多流於形式 不能為控污服務
  談及機動車尾氣檢測存在的問題,顏梓清進一步指出,“國家標準檢測方法不統一,檢測數據沒有可比性和可用性,沒有選擇科學的瞬態檢測方法(質量法),不能直接計算排放總量。”
  “全國約有4000條簡易工況法檢測設備在使用,90%是拼湊技術,檢測數據沒有可用價值,政府放任監管。”她說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檢測運營機構認證和委托寬鬆,沒有實質性對檢測裝備進行數據質量考核和監管。此外,一個省、一個城市檢測運營商太多,大部分運營商沒有技術保障,管理雜亂,政府投資建設的網絡平臺不能識別虛假檢測和虛假數據。
  “檢測過程和數據不向車主公開,檢測目的也不是收集有效污染數據,而是交費取標;故造成買賣標識、作假作弊現象嚴重。”在顏梓清看來,檢測流於形式,檢測數據無效無用,不能為控制污染服務。
  顏梓清還談道,某些所謂專家的不真實污染數據和形式主義措施,將嚴重誤導國家政策方向,是對民眾生存環境和身體健康的摧殘,應予以嚴懲。
  調整政策方向措施:實施I/M制度 建處罰制度
  基於對中國控制大氣污染政策方向和實施措施誤區的分析,顏梓清呼籲,應調整政策方向和措施。
  她說,“我國十多年以控制煤煙排放、提高新車標準和油品質量、在用車黃綠標管理為主控制大氣污染效果不好,應加強對在用機動車排污有效數據收集,快速削減30%以上污染物,實行排放污染總量控制。”
  “要改變對檢測機構和檢測設備的監管方式,以省為單位,選用一家有技術能力的運營商,政府採用‘BO模式’購買有效污染數據,識別和淘汰10%高污染車。” 顏梓清進一步建議,全國統一檢測方法、檢測技術,保障檢測數據的一致性和重覆性。
  陳耀強也談到了I/M制度對於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性,在他看來,建立和實施I/M制度是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的重要之路,可實現空氣質量的根本好轉。“我國已具有實行I/M制度,實現空氣質量好轉的科學、技術和產品條件。”
  在陳耀強看來,僅建立和實施I/M制度是不夠的。他援引美國和加拿大相關經驗指出,中國在這方面還應實行嚴格的處罰制度。
  治霧防污任重道遠 措施應“長短結合”
  “機動車尾氣排放固然是造成霧霾等大氣污染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但這不是唯一因素,更為重要的還是工業污染,此外,還有城市改造、燃燒秸稈等。”另有與會專家談道,霧霾是多要素、多條件綜合造成的,解決問題也應是一個漫長的過程。
  對於如何治霾防污,這名專家表示,從宏觀上來講,首先,要進行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,其次,能源結構必須有所突破。再者,要大力推廣節能技術。
  當然,治污必須“長短結合”。這名專家表示,如何用現有環保治理技術防治污染也是不可或缺的。
  “但並不是有了技術手段就可以高枕無憂,因為技術手段要發揮作用就得靠管理,尤其在面對霧霾這個頑疾時,管理一定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。”他說。
  這名專家談道,其實,治本之策還是要改變以GDP為核心參考指數的政績考核與發展理念,這才是改變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失衡現狀的根本出路。“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,我認為前面的問題都是問題。”(完)  (原標題:專家支招治霾防污:調整政策方向措施 建處罰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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